我省国有集体建筑企业全改制
放手发展民营建筑企业,5年后全省建筑业年产值超千亿元 为加快我省建筑业改革和发展,提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我省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进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用3年时间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放手发展民营建筑企业。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根据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我省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为: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对国有、集体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4年完成改制面的70%,2005年基本完成改制工作;2005年底前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改制工作,与主管部门脱钩。力争5年后,全省建筑业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产值年增长率达到20%以上,在省外、境外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进入全国同业先进行列。 会议指出,鼓励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跨地区、跨行业、优势互补或强弱结合的合并、兼并、重组,鼓励民间资本、外资、港澳台资本入股参与建筑企业改革,特别是鼓励建筑能人出资,通过收购、兼并、入股等方式参与企业改制,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优惠扶持。同时,现有国有、集体建筑企业改制要争取一步到位改制成民营企业。改制后新组建的企业可以直接套用原企业资质,建筑主管部门对改制建筑企业在资质就位和晋级方面要给予积极支持。对建筑能人出资兴办或收购兼并的建筑企业要承认其过去的业绩,并根据实际业绩情况核定资质等级。 据了解,建筑业已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之一,但国有、集体企业所占比例过重,且企业规模小,发展速度慢,整体竞争力弱。到2002年,全省建筑企业省外市场产值仅占我省建筑业总产值的10%左右,省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本省建筑企业承担的不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