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富济贫还是劫后余生—评物业税从别墅豪宅开征
中国许多事都看似劫富济贫,实则成为幌子。如个税的申报,如所得税的公平化,实际中小企业与内资生产型企业受益面非常小,相反一些如投资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则从中渔得大利。
看看豪宅别墅都掌握在哪些人手里?一是年龄不小了,剩余计征年限不厚;二来这些屋产的等值市场参照物非常之少,其业务评估如何开展?一栋现值几百万的屋产可能的原值不到三十万,这就有重估寻租的可能,评估个百把万就不错了,再平分到剩余年限,实际劫出的富无法济贫。
如果一旦开征,那么,豪宅别墅的销售模式非常精细,人们也有足够的理由与方式来躲避这些子新税负。
所以,这种方式用于舆论宣传倒是不坏。
再看看有没有可能实现劫后余生目标。
如果此举拿掉了高端消费品,而这些稀缺品恰好在大城市获得了较多的投资消费。是否有利于楼市的发展?也许他们转而寻求到中低价格物业、小型投资型物业甚至写字楼商业方面进行再投资,反而刺激了这些物业的销售价格。
是否试点一下以求较好的开征面,有待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