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凶猛——房地产如何自我救赎?
现行限外政策是否有效?
面对海外热钱的凶猛炒作,政府的“六条”“八条”等也及时制定了一些针对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限制政策。但这些政策的实际效果可能小于预期。
原因在于外资的流入流出和汇兑权力在外汇局,而外资的使用权和审批权在商务部和地方政府,这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因为我国经济发展依靠出口拉动内需,对于外资设限过于严格可能导致经济的硬着陆;同时对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长期存在,导致外资仍然不断流入房地产市场,这样就使得限外政策流于形式。
如何真正抑止外资抬头?
外资进入国内投资房地产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投资或参股内地房地产公司的形式;二是直接购买住宅物业。这两种方式中,都或多或少会涉及到向银行借贷这一环节,“蛇打七寸”,限制外资扎堆房地产领域,银行放贷利率的调整是最主要环节。
除了央行的作为,对外资设限的相关政策措施最好能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对于外资投资的超国民待遇应该取消,让其接受外汇局的管制;取消外资的税收优惠。设限外资的资本流向,引导其投资中国的住宅领域,防止其对于商办和工业的过度投资,或规定其持有商办物业的最低年限。
都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不排除部分不轨的和尚念歪经,好好的一本《金刚经》若被一群鬼佬念成了《大悲咒》,岂不可惜?所以,方丈和主持们,握紧手中的戒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