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分家"医院漳州亮相
众所周知,药费利润是医院收入的半壁江山,绝大多数医院都是“以药养医”。如果目前出现只看病不卖药的医院,那无疑会被认为是天方夜谭。但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漳州南浦卫生院却在我省破天荒地关闭医院药房,专事诊疗,患者可拿着医院开的药方到平价连锁药店购药。南浦卫生院这种“医药分家”的做法不同凡响。但有专家称,这种做法要撼动现行医疗体制的核心还需要时间。
医药不分家是药价虚高、医院大处方多的根本原因。如今,被人们认为遥遥无期的医药分家突然有了先例,自然会引起关注。
个案
漳州出现“医药分家”医院
10月18日,地处偏远的漳州市南浦乡卫生院发生一起震撼医疗界的事情,从当日起,该院药房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卫生院不再自办药房,病人看病后可持处方在当地知名医药连锁店购药,真正做到在一个医院内部实现医药分离。据了解,这种方式在漳州乃至全省都是首例。
昨日,南浦卫生院林少华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协议规定,医院药房原来的3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都归合作的健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责,医院把原来临街的两个药房租给企业,由企业出钱装修后,按照新药店的开设要求进行重新审核,申报过程由企业负责,得到批准后再发证对外营业。此后,药店的盈亏都与卫生院无关。
原因
医院给自己找出路
来自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称,目前我省80%的药品通过医院药房销售给患者,药房收入通常占到医院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如果将药房从医院分离出去,对于医院来讲无异是一次大地震。一直视平价药房为眼中钉、肉中刺的医院,怎么会和这一“敌人”走上合作之路?
林少华院长告诉记者,医院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南浦卫生院是当地规模最大的医院。而南浦乡是一个边远的山区,全乡只有1万多人口,医院效益并不好,每年的门诊量只有约2万人次,药品销售量也只有30多万元,特别是最近几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由于价格偏高,群众更愿意到个体诊所或者村卫生所去看病。这样循环的结果是卫生院效益有每况愈下的趋势。
“医疗机构也不是不想降价,但实在是没办法。”林院长说,卫生院采购药品要通过4个程序,通过厂家、经销商、医药销售公司、业务员才能到医院。这么多的流通环节无疑增加了成本,医院的利润其实也不高。目前卫生院虽然进行药品招标,但价格还是比外面零售的要高。卫生院以前也曾尝试过把医院的药房承包给内部职工,但都以失败告终。所以现在必须另寻出路。
“刚开始时,很多职工不同意。”林院长说,在现行以药养医的体制下,把药房从医院分离出去,许多职工都不理解,提出反对意见,但我们觉得这是大势所趋,经过研究后大家还是接受了。“当然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卫生局答应在拨款上照顾我们。”
结果
门诊量呈上升趋势
“我个人认为,从10月18日正式启动医药分离以来,医院发生了许多变化。”林院长说,从实行20多天的情况来看,效果还是不错的。过去医院药品品种只有500多种,现在则达到了1000多种,这样就给医生开药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其次,医生开大处方的问题也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既然药店已经分离出去,医生开大处方的可能性就降低了,从连锁药店反馈回的信息来看,卫生院的门诊量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其三,医患关系得到改善,医药分离后,医生的目的只是看好病,患者口碑的好坏也关系到医生的切身利益,所以医生和患者沟通也比以前多了。
药房销售量上升6倍
作为投资药房的一方,与南浦卫生院签订协议的漳州市健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也有自己的算盘。董事长徐惠添说,主要是考虑顾客的需要,建立一个专业完善的合理用药服务保障体系,让消费者吃“平价药”,真正得到实惠。按照协议,南浦卫生院关闭自有药房,医院用药交由进驻医院的健民大药房提供,医院只管诊治、开方、护理,不再管药。病人拿着处方,可到医院内的药房购药,也可到其他地方购药。
徐董说,药房利用的是平价药房的优势和渠道统一进药,统一定价。按照协议,公司投资对原本陈旧的药房进行改造,增加了新药品种,同时加强对市民用药方面的咨询服务。运营20多天来,虽然药价下降了,但是销售量却从原来每天100多元上升到现在的700多元,不仅为医院增添了门诊量,也为企业创造了收入。
反应
市民: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有担忧
尽管各部门对南浦卫生院实行医药分家各有看法,但是患者却对此拍手称快。
在福建省直机关医院看病的一位患者告诉记者,现在医院的药价普遍偏高,如果把平价药店引进医院,无疑给患者带来实惠。
“医药分家,医生拿回扣机会几乎就没有了,有利于解决‘大处方’问题。”省立医院的一名患者说。
但一些市民的担忧也不无道理,医药分家,会不会导致有些药买不到?另外,药店的药质量是否可靠?出现医疗事故后,医院和药店会不会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不少市民还关心,医药分家后能否继续享受原有的医疗保障?
药监局: 主要是从药品质量考虑
“当时主要是从药品的质量来考虑的。”林国金告诉记者。
林是漳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今年7月上旬,漳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漳浦县作为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开试点单位之一,对医药分开确定了三个原则:一是通过药房的改制,确保药品质量,方便群众购药;二是药房改制后,申办及经营活动按照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进行,由申办方负责;三是药房剥离后,医院及药房职工利益不受损害。
漳浦药品监督管理局李金安局长告诉记者,这次改革至少有5个方面的成果。一是管理比较规范,药房都是按照GSP管理系统进行;二是质量有保证,有了源头以后,监管就方便多了;三是药品比较齐全;四是药品价格下降;五是可以杜绝进药渠道不明确的做法。
卫生局:此事还不宜声张
得知记者来意后,漳州市卫生局林耀雄局长表示,此事还不宜声张,目前这种方式只能在比较边远的山区进行。按照目前的医疗体制是很难把这个模式向城镇医院推广的。
对于这起医药分家事件,林局长显然不愿意多谈。他说,卫生局除了考虑老百姓的利益外,还要考虑医院的生存环境。“而且我们也没有下文件强制要求,一切都交给医院自己考虑”。 陈懿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