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7处非住宅公房“出嫁”
昨天上午,厦门市第二批共7处公有店面实行公开竞标,结果分别以高出底价40%至120%的幅度高调“嫁出”。此外,记者还从竞标现场获悉,有关公有住宅的出租政策正在拟定中,今后将重点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昨日亮相的7处店面全部位于湖滨四里47-49号的一幢居民楼一层。位于两端的湖滨四里47号之一、二号店面和湖滨四里49号之二、三、四号店面争夺最激烈,前者由陈英汉以4600元/月竞得租赁权,比2100元/月的底价高出120%,后者由由陈金火以5200元/月竞得租赁权,比起拍价的2700元/月高出92%。其他5处店面各自名花有主,竞得价为1400元/月至3600元/月不等。其中陈英汉一人夺下湖滨四里47号之一、二号、湖滨四里47号之三号和湖滨四里48号之二号三处店面,成为本次竞标会的最大赢家。
与第一批不同,第二批7处店面租期延长为5年,前三年租金按竞得价,后两年按竞得价递增15%。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评价说,这7处店面所在社区成熟,居民较为密集,店面的大小适中,非常适合商家经营。
郭俊胜还透露,有关公有住宅的出租政策正与有关部门研究中,政策取向将是重点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