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玩具游泳圈不能当救生圈
早报讯思明区质量技术监督所最近对环岛路海边经营游泳用品的8家商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多数店主竟然把游泳圈当做救生圈来销售。
检查人员发现,这8家商店销售的几乎都是玩具充气式游泳圈,却没有销售救生圈,其中3家商店经销和出租的竟是“三无”游泳圈。多数店主认为,他们销售的游泳圈就是救生圈。
检查人员称,店主们所称的救生圈其实是塑料充气玩具,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引发意外事故。救生圈及“玩具”游泳圈都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生产、销售。而一些廉价的游泳圈使用原料不合格,抗压强能力很差。如果压力过重,游泳圈极容易爆裂。另外,游泳圈的耐磨性相对较差,充足气的塑料游泳圈在水中遇到硬物很容易磨破漏气。如果带到海里游泳,有可能发生危险。
记者从思明区质量技术监督所了解到,按照《充气水上玩具安全技术要求》规定,市面上出售的玩具充气式游泳圈须在醒目位置标注“非救生器材,须在成人监护下让孩子使用,小孩的身高要与水深相适应”等安全提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