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退养渔民"学艺"政府买单
补贴标准参照本市下岗失业人员
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参加“1+1群”创业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将和我市下岗失业人员一样,享受政府补贴。
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环东海域退养渔民转移培训工作的通知》,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进行转移培训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的,按每人300元给予企业培训补助。培训鉴定机构培训的,参照本市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原则上初级培训、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600元;中级培训、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800元;高级培训、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1200元。高出补贴标准的部分由企业或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