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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强奸五女子 一"色魔"被判无期

[厦门] 强奸五女子 一"色魔"被判无期

两天前,甘小波因强奸罪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他曾在湖里区小东山社、乌石埔、马垅等地有摧花“色魔”之称,令不少妇女闻之胆战。此前,他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先后强奸五位妇女,6次入室盗窃。
  2006年2月25日凌晨2点多,湖里区小东山社一住宅楼401室,正在睡梦中的徐小姐被吵醒,她发现一名陌生男子闯进自己的房间。这名男子在徐小姐叫出声音前就捂住了她的嘴,用口头威胁等暴力手段,抢走徐小姐的30元钱及一部手机。
  这名男子就是甘小波,这也是他第一次上门抢劫。抢劫后,甘小波又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徐小姐发生了性关系。
  第一次作案尝到甜头后,3月23日22时,甘小波再次作案,他窜至湖里区马垅社一民房内,借口找人进入房间后,掐住受害人杨小姐的脖子,强行与杨小姐发生性关系。不过,这回甘小波得手后,在逃离现场时,慌乱中将一件白色圆领长袖内衣遗忘在杨小姐的暂住处。这也成为后来破案的线索之一。
  经法院查明,2006年2月至4月间,甘小波先后在湖里区小东山社、乌石埔、马垅等地,先后6次入室盗窃,强奸五位妇女。
  2006年4月7日21时,是甘小波最后一次作案,这次作案,他抢劫、强奸均未遂,却因此落入法网。当时他窜至湖里区小东山社一民房内,采取殴打、掐脖子等暴力手段,抢走被害人邹小姐的诺基亚3220型手机一部。紧接着,他又将被害人邹小姐拖到床上,欲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因遭到邹小姐的激烈反抗而未得逞。邹小姐当时还大声呼救。甘小波只能放弃强奸的意图,逃离现场。
  但楼下有人听见邹小姐大叫“抢劫”的叫喊声,已经闻声而至。甘小波在逃跑过程中,被周围的群众抓获后扭送公安机关。公安人员从甘小波身上和住处搜到了多位被害人的身份证、银行储蓄卡和七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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