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集美管道燃气价上调12元/立方米
每立方米上扬2元,为12元/立方米
11月2日讯昨日起,集美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调整为:社区居民用户从原来10元/立方米上调为12元/立方米,这是管道燃气2001年10月进驻集美供气后首次调价。
据介绍,集美管道液化石油气的新旧价格执行过渡期,其收费的执行办法是,在10月份全月首次按表抄收的管道液化气用量,仍按原气费价格标准收取,今后抄收的气量将按调整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为方便居民缴纳用气费用,原计划10月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仍然在10月份缴费;原计划11月份抄表收费的居民用户,燃气公司提前至10月份抄表的仍在11月份缴纳;至于居民用户相对集中的社区,燃气公司将在该社区物业管理处设立站点,统一时间收费。
此外,集美辖区社区居民用户也可按时自行至集美乐海路888号集美燃气公司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