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虎社区试运营,站内帖子为测试帖子,仅供测试使用! 今天是: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将小虎社区加入收藏  
发新话题
打印

[厦门] 17岁青年猥亵强奸两罪并获被判

[厦门] 17岁青年猥亵强奸两罪并获被判

17岁的小青年田某,竟作出猥亵9岁儿童和强奸13岁少女的行为,近日,田某因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被湖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田某是重庆市永川市人,1989年出生,现年仅17岁,来厦后居住在后坑村西潘社。
  2006年5月11日19时许,田某在后坑西潘社260号旁,将途经此处的男孩王某某抱入附近一枯干的虾池内,对王某实施猥亵。
  2006年5月25日7时30分许,在同一地点,田某将途经此处的陈某某拖入附近一枯干的虾池内,强行脱下陈某某的衣服,欲对其实施奸淫时被当场抓获,并于6月6日被公安机关逮捕。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