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违建也赔”的规则助长违法抢建
4月17日,观音山1万多平方米无手续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屋主想利用房子骗取拆迁赔偿费的算盘落空。
违法建筑不能赔钱,可为什么还有人违法建设想骗赔偿费?
一些村民种“赔偿树”
一位城管执法人员的印象是,哪里大开发,抢建就到哪里,比如翔安。一位厦门本地人说,一个地方有规划动作,要征用到哪些土地,消息灵通的村民有时甚至提早一年就知道哪里会拆,提前去建房。
据介绍,一些村民还喜欢种一种专门用来赔偿的龙眼树。以前对青苗的补偿标准是按每株树树冠的覆盖面来算。也就是说,如果树的两个枝张开得越大,赔得也就越多,树苗越多,赔得也越多。
于是出现了这样的怪象:有人专门栽种只有两个分枝的龙眼树,像一个人向上张开两只大手,其它的树枝和叶子都没有;还有人为了尽量把树的两边拉大,用铁线拴住树枝,拉到地面上绑住,或者用石头压住;为了能多获赔一些钱,种植者也不考虑树与树之间的距离,密密麻麻地插在一起。
违建能赔是误解
一家拆迁公司认为,市民违法抢建抢种,以求获得赔偿的想法,实际上是一种误解,并不是什么都能赔。
2005年出台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拆迁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没有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子能不能赔,以2002年12月1日为分水岭。这个日期以后建的,一律强行拆除,不仅不给补助,还要处罚。厦门市国土资源局有一份这个日期之前的平面图,上面看得到每一栋房子,抢建者隐瞒不了。
偷偷把房子扩大也骗不到赔偿费,赔偿只能按照产权证上批准的面积来,2002年12月1日前建的无合法审批手续房子,太大也赔不了;对于青苗,现在的赔偿方式是统一按每亩多少钱来赔,不算多少棵苗。
这家拆迁公司负责人说,关键是政策宣传不够,才会造成抢建抢种者的误解。
“违建也赔”潜规则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了加快拆迁进程,对于违法建筑,拆迁方有时会多少做点补偿,如有的赔偿有三个档次:70元/平方米、90元/平方米、120元/平方米,以致大家相互效仿,形成一个潜规则。
类似于观音山的违法建筑,建得快,质量极差,但又确实像所房子——— 建在田野上,没有地基,中间还有一条大水沟;屋顶不是钢筋水泥,而是木板搭起来,风一刮就会倒;但有门有窗有天花板。
市执法局算了这么一笔账,这1.5万多平方米房子,建筑成本大概也就几十万元,一旦获赔,就可获得近百万元,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观音山的违建是拆除了,但施工单位的一些人仍然担心,工程要继续施工,会因此和村民不好相处。一位施工人员为难,如果多少赔点钱,会刺激越来越多的人抢建;不赔,又得罪村民,最好的办法,是将违建制止在萌芽状态,减少违建者的损失。
基层单位要多宣传
市行政执法局表示,及早发现违建,关键要靠各个部门、单位配合。村一级是最基层的单位,如果能多多宣传政策,及时发现违建苗头并介入调查,就能更大程度减少群众的损失。
市行政执法局表示,为了保障市重点工程顺利进行,下一阶段将加大对抢建抢种的查处力度,抢建只是“亏本生意”,白花力气。导报记者 吕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