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特教生9月1日起免交学费和食宿费
4月11日讯 从9月1日起,厦门市在特教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都可以免费上学了,即他们不仅上学不用交钱,而且如果他们在学校寄宿,也不用交住宿费和伙食费了。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残联获得的好消息。
根据通知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对在厦门特教学校就读的特教学生实行完全免费教育。厦门市对具有本地户籍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特教学生,提高其生活费的补助标准。即:在实行厦门市 “三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学生在校学习所需的伙食费除市财政每年每生补助1000元外,不足部分由市残联每年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予以核拨。此外,对在泉州盲校就学的厦门市户籍盲生,除市财政每年每生补助1500元、区残联每年每生补助300元交通费外,市残联每年的生活补助标准还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
据了解,去年,厦门市共为994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发放助学金200多万元。2007年,厦门市残联将继续开展教育救助活动,将高中、大学阶段贫困残疾学生纳入政府“奖、助、补、减”的政策范围,逐步扩大残疾高、中等以上特殊教育的规模,加强职业教育,研究制定“十一五”残疾人职业教育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市、区、镇三级助学项目,加强手语和盲文的应用和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