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建设保障性住房 让"居者有其屋"
今年“两会”召开在即,在关注今年的民生话题之前,回顾一下去年“两会”的成果,也是十分必要的。为此,本报今日起推出《2006年优秀政协提案回访》系列报道,为您回首去年,看政协的提案为你我带来了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一年来,厦门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方面的大动作,市民有目共睹。对此,市政协提案《建议建设“廉租房”,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问题》在其中功不可没,也被评为去年市政协14件优秀提案之一。昨日,记者对该提案进行了回访,并采访了提案单位的代表——— 台盟市委主委陈昭强。
【提案内容】建议建设“廉租房”,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问题
【提案者】台盟厦门市委
【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提案点击】台盟厦门市委提出的《建议建设“廉租房”,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问题》提案文字不多,言简意赅,提出了三点极有针对性的建议:
1、政府职能部门应根据厦门市外来人口多、土地资源紧和中低收入阶层居民家庭不能承受高房价、高房租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租售并举的经济住房发展计划和政策。
2、鼓励房地产商建造 “廉租房”,以降低地价,或降低相关税费,或把商品房和经济租赁房用地及建造捆绑式发包的方式,以保证有足够的适应市场需求的经济租赁房供应。
3、制订享受经济租赁房对象的条件和相关规则,尽早制订和修订城市经济租赁房管理办法及原有的房屋租赁条例。
提案一经提出,就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市委、市政府已计划在近期按以下办法解决这类问题:一、出台《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对保障性商品房、廉租住房、公有租赁住房、拆迁安置房、危改安置房及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等社会保障住房进行统一管理;二、计划建造一批保障性商品房,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三、先期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中的高级引进人才和在厦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住房问题。
【对话提案者】
“将保障房政策上升为地方法规”
记者:作为提案单位的负责人,您认为政府对这件提案的办理质量如何?
陈昭强:市政府采取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办法来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问题,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我们提的建议也得到了政府的采纳。前一段时间,参加保障性住房摇号的达7000多户,足以说明这个举措的影响之大,也说明市政府确实是真正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利益,这种好的作风应该保持下去,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记者: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方面,您认为市委、市政府在哪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陈昭强: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好的政策,关键还要有一个好的执行。在保障性住房的准入、管理、退出、监督各个环节,都应该有严密的监管,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政策在执行中走样。我认为,今后应该继续完善保障性住房政策,并将其上升为政府规章,最后形成相应的地方法规。
此外,我们在提案中还提到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对于这一块,目前的政策还只限于外来人口中的高层次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对于广大普通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还没有太多涉及,应当引起进一步的重视和解决。
导报记者 黄智敏 通讯员 金季昆 苑香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