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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鼓浪屿421幢老房解危方案拟定

[厦门] 鼓浪屿421幢老房解危方案拟定

鼓浪屿破败的房子要如何改造,终于有了权威说法。近日,《鼓浪屿危房改造规划与设计导则》正式出炉,并得到市规划局的批复。《导则》规定鼓浪屿危房改造的三条规划原则和四类改造模式。这是记者昨天从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获悉的。它意味着只拆不建、“休眠4年”的鼓浪屿危房改造可以开建。
  规划对象包括400多幢危房
  “导则”规划范围与规模为:鼓浪屿全岛,规划对象为1992年以来经房管部门鉴定的危房416幢,以及现场勘查增加的5幢。
  三条规划原则:一是遵循“原性质、原基地、原建筑面积、原层数、原高度”的控制基本准则;二是不得破坏鼓浪屿的整体风貌,包括天际线;三是不得影响相邻单位的权益。
  四类改造模式:一类房子是拆除后不再重建;二类房子是按照或参照历史风貌建筑保护要求加以修缮;三类房子是以协调整体建筑环境为主的改造;四类房子是兼顾协调整体建筑环境和赋予建筑形象多样化的改造。
  每幢房子都拍照
  《导则》对列入危房的每幢房子拍照,对建筑形式与风格、建筑高度、密度与比例、使用建筑材料和色彩作了控制,对每幢房子的屋顶形式、立面形式和附属构筑物作了详细的规定。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导则》只是对目前岛上的421幢危房进行调查和规划,今后将及时把新的危房补充到《导则》中,进行动态管理。
  据悉,鼓浪屿的建筑大都始建于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年代久远,不少建筑因业主疏于维护,出现破败危房。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鼓浪屿私人危房建设审批管理规定,但缺乏相对详细和可供操作的细则,造成许多危房业主花钱搞了设计,却因为设计不符合历史风貌和建筑环境协调而得不到批准。受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和市规划局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依据有关法规编制了《鼓浪屿危房改造规划与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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