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女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力争60%
厦门今年妇女维权工作重点,是在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中,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提到60%。
厦门市总工会昨日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厦门市总工会副主席陈永红作出上述表示。
去年,市总工会对外来年轻女工密集的32家非公有制企业展开一次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企业中有37.5%企业不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签订了合同的企业中只有40.6%有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而且女职工劳动强度偏大。有44%企业不为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不支付女职工生育医疗费。
据了解,目前厦门市非公企业的大部分女职工是进城务工人员,没有取得本市户籍,没有被纳入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范畴,这些外来女职工大多处于育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