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今年三大政策 促本地毕业生就业
为促进非师范类普通教育厦门生源毕业生就业,厦门市人事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了三大新政策。
厦门市人事局今年还设立招收厦门生源毕业生专项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招用厦门生源毕业生。
学历认可
自学考试就高不就低
今年起,厦门生源学生在校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毕业后三年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取得规定报到证件的,可按最高学历参加厦门市企事业单位招聘,即自考所获学历将直接被认可。
职业见习
补贴为最低工资1.5倍
今年起,毕业生见习期间每月可享厦门市最低工资1.5倍的生活费补贴,即由原来650元/月提高到975元/月;参加就业培训,凭有效票据可享受一次性培训补贴,通过技能鉴定的中级培训不高于800元、高级培训不高于1200元;参加市场急需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在半年内就业的,可享受一次性补贴。
待就业者
可享受相关优惠待遇
有就业意愿但毕业后三个月内尚未就业,可到市、区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待就业登记,持证者可享受有关优惠待遇。有就业能力但待业一年不办理待业登记的,不再享受待业毕业生有关政策待遇。
待就业者档案寄存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两年内免费;免费参加市、区人事部门组织的人才交流大会;市人才网免费刊载求职信息,提供见习岗位、技能培训等。
招人企业
最高奖1万和社保补贴
据悉,招收厦门生源毕业生专项鼓励奖将每年底评选一次,年接受量30人以上的单位均可参评。评奖设一等奖2个,奖励每个单位1万元;二等奖6个,各奖6000元;三等奖10个,各奖3000元。
厦门今年起还将实施社会保险补贴制度:用人单位招用困难、低保家庭的厦门生源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市、区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