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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刑警队长”竟是夜总会保安

[厦门] “刑警队长”竟是夜总会保安

商报讯  “噢,是赌博被抓?对我‘刑警队长’来说,是小事,拿一条中华烟来,人很快就可放出来。”我市一家夜总会保安员冒充“刑警队长”招摇撞骗,昨日被湖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拿了烟和钱,当场“许诺”放人
  2007年3月12日20时许,钟某的外甥赌博被禾山派出所抓获,钟某打电话给朋友小乐帮忙找人疏通。小乐说他认识派出所的“陈队长”。
  当晚,小乐给“陈队长”打了一个电话,称有朋友因为赌博被抓了进去,能否帮忙一下,想办法把人放出来。“陈队长”当即表示,这是小事,今晚教导员值班,跟他说一说就行了。“陈队长”让小乐去买一条中华香烟,他给值班的人分一分。
  21时许,钟某与小乐带着中华烟来到派出所大门口,见到了“陈队长”。他们塞给了“陈队长”一条中华烟和1000元。“陈队长”当场许诺:“晚一点就放出来。”
  第二天,钟某在家里等候外甥,却杳无消息。小乐他匆匆地来到派出所,要找“陈队长”协商。在派出所,小乐才发觉,派出所没有“陈队长”这个人,他立即报警。
  当天下午,小乐给“陈队长”打了电话,说人已放了出来,要感谢他。“陈队长”被蒙在鼓里,他回复称在办案,很忙,吃饭就不用了,拿两条中华烟过来就行了。
  17时许,小乐约见“陈队长”时,在旁边埋伏的禾山派出所民警突然亮相,将“陈队长”抓获。
冒牌“队长”,原是夜总会保安
  据警方查明,这位冒牌的“刑警队长”不姓陈,他名叫黄某明,是本省南安人,在我市一家夜总会当保安员,3个月前辞职。
  那小乐是怎么认识这位“陈队长”?原来,这位“陈队长”还诈过小乐的朋友一回呢。
  今年春节,小乐的朋友程某怀疑妻子有外遇,他想打电话痛骂这个“第三者”。结果电话拨错了,打到老肖的手机上。老肖无缘无故地挨了一顿臭骂,此后几天,老肖还不断地接到对方发来的短信,引起老肖家里人的不满。
  教武术的老肖不堪其扰,告诉了徒弟黄某明,要黄某明帮他处理此事。此后,黄某明冒充禾山派出所民警,多次给程某打电话,质问程某为什么一直三更半夜打电话骂人。黄某明告诉程某,老肖是他以前的老领导,老领导气得都没过好春节,连电话也摔坏了。现在他带了几个人从三明下来,准备要找程某算账,要程某赔点钱,否则会叫人砸程某的公司。
  3月1日,程某找了朋友小乐来到禾山派出所门口,交给了黄某明2000元。小乐因此认识了“陈队长”,并误以为结交了“贵人”,才发生了“帮朋友放人”的故事。
  为何要冒充警察敲诈程某?“假警察”黄某明向真警察说了实话。他说,因为程某乱打电话,开始是想吓唬对方,让他说实情,后来就一直以警察的口吻来说话。
  据了解,黄某明以要挟的方法,强行向程某索要现金2000元,犯了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他还冒充警察,骗取1000元和一条中华烟,被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黄某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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