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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选美早已落幕 官司仍然此起彼伏

[厦门] 选美早已落幕 官司仍然此起彼伏

在厦门举行的“2004环球洲际小姐中国总决赛”早已经落幕,但大赛引发的官司依然余波未了。据悉,被告上法庭的大赛组委会成员几乎都输了官司,而他们却觉得自己实在冤。
  当时,厦门市旅游局发文,成立选美大赛组委会,确定由旅游局、北京葛萝登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厦门亚太旅游发展中心、厦门大中亚实业公司、厦门国泉兴投资公司承办。
  由于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大赛尚未开始矛盾和纠纷就层出不穷。据说,这场大赛最终没有赚到钱,矛盾因此大爆发:洲际小姐大赛组委会的各成员单位都被牵扯进来,大赛主办方、承办方、赞助方及中介人员,互相追讨不同名目的经费,官司此起彼伏,数不胜数,至今尚有官司没有了结。
  首先是大赛主办方之一的北京葛萝登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两家承办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拖欠的50万元授权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给大赛拉赞助的刘某接着将大赛组委会的主办和承办单位——厦门市旅游局、北京葛萝登公司、厦门大中亚实业公司、厦门国泉兴投资公司、厦门亚太旅游发展中心告上法庭,索要居间报酬18750元及违约金3万元。
  随后,大赛赞助商——厦门国际航空港大酒店有限公司也将组委会及相关单位告了,为追讨总计达20余万元的食宿费。
  有趣的是,后来两个承办单位之间为承办费,互相也打起官司。
  由于事先都是“有约在先”,主办、承办单位的责任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因此在官司中他们几乎都败诉了。
  说 法
  主办的名不是那么好挂的
  厦门方面的主办、承办方都大喊冤枉。尤其是厦门市旅游局,据说其并未参与组委会的商业运作,也没有投入资金,更没有参与组委会的核算和利润分成。旅游局只是帮助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我们只是名义上的主办单位”。
  但是,法院却没有采纳旅游局的辩护,而是要求旅游局必须承担还款的民事责任。法院的观点是,既然旅游局挂了主办方的名号,对外也都以包括旅游局在内的5家单位作为组成单位向社会广泛宣传,并以组委会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当然5家单位都得对组委会这种临时机构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看来,主办方或者承担方的“衔头”是不能轻易接受的,否则即使没能获得任何好处,但是责任却依然免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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