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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6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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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女孩来出售换来6年刑
5月24日,刘某犯拐卖妇女罪,被政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自云南的中年妇女刘某原来在昆明从事个体服装生意。今年1月12日,她遇见与亲友走失的15岁的李某,得知李某系农村女孩,因与父母争吵出走,于是刘某萌生了将李某卖掉牟利的邪念。她将李某骗到自己老家云南省镇雄县,2月7日,刘某伙同邹某,以介绍邹某的外甥叶某给李作对象为由,将李诱骗到政和县岭腰乡叶某家中,并商议将李卖给叶某为妻。2月10日,李某到邻近的浙江省庆元县安南乡安溪村购物时趁机逃跑,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获浙江庆元警方解救。刘某亦被抓获归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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