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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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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标注六个字 每字被罚五百元
擅自标注六个字 每字被罚五百元闽南日报
读者郑爱国黄爱民来信——
日前,龙海市紫泥镇一个体工商户在其销售的壁砖样品标签上擅自标注“绿色环保产品”六个字,被龙海市工商局处以行政处罚,并没收非法所得共计3000元。
近日,龙海市工商局锦江工商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紫泥镇林某经营的陶瓷经营部在销售的“新俊典内墙壁砖”样品标签上标有“绿色环保产品”字样,涉嫌冒用认证标志。经立案审查,违法当事人林某销售的“新俊典内墙壁砖”未经认证,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增加产品销售量,于今年4月中旬开始,擅自在壁砖样品标签上标注“绿色环保产品”字样,以此达到促销产品之目的。至发案日止,已销售“新俊典内墙壁砖”违法经营额12000元,其中违法所得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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