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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伤路人 一男被判三年

酒后打伤路人 一男被判三年



导报讯 醉酒后在小巷子里遇上陌生人,大吼一声后便纠集老乡殴打对方致伤,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后,近日,被告人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8年3月20日晚,刚到漳州打工的李某与老乡孔某到大排档喝酒。几瓶白酒下肚后,喝得醉醺醺的李某与孔某便打算回宿舍睡觉。

    在回宿舍的路上,途经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附近的一条小巷子时,“多喝了几杯”的李某看到行人小吴等人从自己身旁走过,忽然无缘无故地朝着对方大吼一声。小吴等人吓了一跳,发现李某浑身酒气后就质问一句:“你要干什么?”此时,李某不由分说,冲上去殴打小吴。孔某一见自己的老乡李某殴打小吴,也上前参与打斗,小吴被李某、孔某殴打致伤。

    案发后,被害人小吴报警,**机关在案发现场附近将李某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小吴的伤情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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