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服务公司 因霸王条款提前终止合同 。。。
一个好友的咨询。。。她在一家贸易公司服务多年,因一份霸王条款未签订,老板立即予以辞退。。。
公司从未给她缴纳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金。。。
想了解一下 1、诉讼期是否有限定?
2、如果提起诉讼,是以新合同法还是以旧合同法为准则?
3、提前终止各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数额的依据和标准?
4、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金的赔偿金额该如何提出?
还有很多的细节都有疑问,小小市民实在不想动用到诉讼,但为了自身的权益只能如此。。。
多谢各位HOOHOO了,如可提供咨询,请回复,具体内容再详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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