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洗头妹不爱理人竟遭绑架
看不惯美发店中洗头妹不爱理睬人的样子,竟纠集四名同伴将她绑架并向其男友勒索钱财。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绑架、非法拘禁案进行宣判,林某等五人分别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其中三人因绑架罪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集美区的林某经常到一家名为“靓靓”的理发店洗头,他发现店里为他洗头的小珍常对他不理不睬,心里觉得看不惯小珍的模样,便与同伴陈某商量要将她抓来并教训一下。2005年6月25日晚10时许,林某、陈某纠集龚某、赵某和“小韩”等乘坐陈某驾驶的微型车至集美区盛光路,由龚某到“靓靓”美发店将小珍骗至盛光路80号楼下停车地点后,林某和“小韩”强行将小珍推入车内,用胶带封住嘴、蒙住眼睛并捆住手脚,随后载往同安区大同镇西池小区陈某经营的眼镜店仓库进行关押。
次日凌晨,林某按陈某的指使,安排“小韩”到厦门市区打电话给小珍的男朋友小伟,称小珍在其手中,命小伟不要报警,并向他勒索人民币2万元。之后谢某又先后几次打电话给小伟索要钱款,并提供一个中国银行的账号,要求小伟将钱打入该账号内。
小伟随后报警,公安民警当即在同安区大同镇城西市场外将陈某抓获并缴获微型车一辆。中午12时许,在得知陈某被警方抓获后,林某与“小韩”一起,用衣服包住小珍的头,用胶带蒙住她的眼睛,由林某雇车将她载至集美区灌口镇后扔在公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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