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贩毒竟然被瘾君子抢劫2次
毒品贩子蔡某因出售海洛因毒品,于今年1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近日,同安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劫犯罪案件时,从检察人员的指控中得知,蔡某在贩毒期间曾被“瘾君子”抢劫过2次。2005年6月底至7月初,蔡某在厦门市同安交通宾馆后面的巷子内及“同安第一包”门口的榕树下等处,向曾某出售毒品海洛因6包共0.6克,得赃款人民币350元。为此蔡某被法院判处三年半徒刑和罚金1000元人民币。
出乎人意料的是,同安法院日前在审理一起抢劫案件时发现,蔡某在向曾某出售毒品期间,自己还被“瘾君子”抢劫过2次。
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5年6月26日,蔡某因拒绝“瘾君子”陈某向其购买毒品海洛因的电话要求,分别在当晚和2005年7月2日晚上,被陈某及其同伙用木棍和石块威胁,抢走海洛因毒品15包共1.9克。特别是在2005年7月2日晚上,蔡某被陈某及其同伙挟持到同安城东开发区的后山上,不但挨了陈某两个耳光,还被迫与陈某等人一起吸食自己被抢的毒品。日前,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将陈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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