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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四 发表于 2008-1-8 19:28

[厦门] 厦工行重启个人信用贷款

昨日,厦门工行重新启动了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只要资信良好、还款能力强的市民,就可以在无抵押、无担保的情况下向该行借钱,个人最高可以贷款50万元,期限最长达3年。
  据了解,厦门工行以前就曾推出过个人信用贷款业务。但由于个别省市发生了多起客户骗贷或赖账不还的事件,个人信用贷款出现信用危机,工行总行在全国范围内叫停了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同期,厦门大多数银行也叫停了个人信用贷款业务,而即便是开办该项业务的银行,在客户审批和风险控制方面显得相当谨慎,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在大大提高办理门槛的同时还降低了贷款额度。可以说,该业务已经形同虚设。
  而去年7月起运行的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体系,则为该行重新启动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带来了契机。为此,工行总行此次正式确定厦门、深圳、上海、浙江等地的直属分行,以及上海、浙江等5个省分行,安徽、江西、河南等部分省的分行营业部为个人信用贷款业务重新开办的首批准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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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贷款条件
  那么,什么样的人符合工行重新推出的个人信用贷款的条件呢?对此,厦门工行表示,该项业务主要面向一些优势行业的中高端人士,这些人士主要集中电力、烟草、通讯、金融保险、省市级医院、高等院校、其他文教事业单位等领域。而且,申请者还必须是该行评定信用等级AA级以上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此外,个人拥有不动产或自有资产达200万元以上、工行牡丹卡的白金卡客户、持有工行个人理财金账户1年以上且账户年度存款平均余额20万元以上的客户,在工行有过良好贷款记录的客户,如在工行贷款金额50万元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没有违约还款记录等优质客户也将成为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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