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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四 发表于 2008-1-8 19:22

[厦门] 厦将新招58名社区工作者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社区办获悉:为选拔高素质的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厦门市城市社区建设若干规定》和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社区工作者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春季统一招考5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本次招考工作报名时间为3月27日、28日,4月8日进行笔试。有志于从事社区工作的读者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
  一、报名条件:本市常住户口,大专以上学历,35岁以下。军人配偶须持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介绍信,年龄放宽在38岁以下。进藏兵持区民政局的证明,不受年龄和文化程度限制。集美区、海沧区限本区户口。
  二、考试内容:笔试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区工作及其相关政策法规、社会工作、社会学、行政管理、法律常识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面试时加试计算机应用。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3月27日、28日,根据本人志愿持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熏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到湖里街道、殿前街道、江头街道、金山街道、集美街道、海沧区报名,报名地点见附表。
  四、笔试时间:4月8日下午3:30—5:30,两个小时。由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专家组命题,采用标准化答卷通过读卡机阅卷。
  五、录取程序:按照每个单位录取名额,以笔试分数高低按1?誜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额。由区、街道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得出综合分。军人配偶综合分加3分,进藏兵综合分加5分。区、街道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录取。
  六、资格保留:本次招考后,没有被录取的笔试成绩保留一年有效,一年内本单位需要补充人员,在经市、区社区办批准后,在相关媒体公布,接受原报考本单位并愿意继续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名,按照1?誜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组织面试,按照本简章第五条的要求录用人员。
  七、福利待遇:录用后先试用,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按照程序经过民主选举,可以被选为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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