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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四 发表于 2008-1-8 19:19

[厦门] "娱乐新规"送到娱乐场所

思明区今晨检查《娱乐场所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今日凌晨,思明区文化市场领导小组组织对辖内的主要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并向经营单位赠送新《娱乐场所管理规定》,对新规进行宣传和解释。
  “我未满18周岁,我不进入娱乐场所消费。”凌晨0:30,当检查人员到达位于文灶的某大型KTV时看到,一张身份证式的漫画就醒目地贴在门口,幽默诙谐地提醒着未成年人禁止进入,而2点前结束营业的告示也张贴在一旁,十分醒目。根据新《娱乐场所管理规定》,从今日起,娱乐场所必须凌晨2点歇业,而且未成年人禁止进入。通过检查,检查人员发现,各主要娱乐场所均能在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警示标志。南湖公园旁边的一家大型娱乐场所除在入口处张贴告示外,各包厢内的电视均有字幕提醒,同时,该店负责人还表示,从凌晨1点起就不接受客人入内消费,演出时间也提前在1:30结束,确保2点前能结束营业。
  思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颜智伟表示,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目的在于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这次“送法上门”,希望辖内136家娱乐场所认真组织员工学习,认真落实,文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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