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厦港段今为最后搬迁期限
早报讯今日24时是“成功大道”厦港段的最后搬迁期限,在此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的仍将享受奖励,逾期签约的将依法定程序办理。“成功大道”厦港段的最后搬迁期限为8月31日,交地期限为12月31日。截至8月29日,该地段共商谈侨房、私房、公房891户,签订849户,签约率达到95.25%。目前有751户交付了原房钥匙,拆除建筑附属物的工作全部结束,已全面开始拆除主体建筑。
根据规定,在2006年8月31日24时的最后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书并完成搬迁的,仍可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结合区位房屋补偿价的10%给予一次性搬迁奖励。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还可以根据拆迁方案的规定和“住得下、分得开”的原则,改善居住条件,在现有房源基础上考虑家庭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不同地点、不同楼层的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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