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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三 发表于 2008-1-7 23:15

[厦门] 三年内合同签订率超九成

导报讯?穴记者李玉燕通讯员胡晓牧?雪目前,厦门市部分务工者都未能与企业签订合同。为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争取到2008年企业职工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
  据调查,目前厦门市存在部分中小三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的问题。为了维护职工利益,实现厦门市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今年起到2008年,计划用三年时间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争取到2008年实现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覆盖面达100%。
  市劳动保障局特别提醒广大企业和职工:企业凡招用人员后,应按规定及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建立就业档案数据库,做到有用工就应签订劳动合同。而职工要主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对有签订劳动合同且符合厦门市落户条件的职工,经劳动保障、公安部门确认后,准予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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