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农药中毒 他猝死"洗血"台
家属认为是医疗事故要求索赔;院方认为这不是事故是意外近日,翔安一位农民在接受血液透析时死在“洗血”台上,家属认为此属医疗事故,向医院提出索赔要求。昨日下午,院方联系到死者家属商讨善后事宜。
经记者初步了解,死者柳某是翔安区新店镇吕塘后树村村民,现年46岁。6月28日傍晚,柳某到自家稻田喷洒农药,使用的是“甲半磷”和“灭多威”。由于喷洒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柳某当天晚上回家后出现头昏、腹痛、浑身无力等症状,随后被家人送往马巷同民医院救治。医生确诊柳某系有机磷农药中毒,经过紧急输液治疗,柳某的病情逐渐稳定下来。
7月1日深夜,柳某的病情出现反复,肚子胀得厉害,神志不清。第二天上午主治医师会诊后,决定采用血液透析治疗,并告诉患者家属该治疗有一定危险性。经过一番商讨,家属同意对病人“洗血”。
一个家属称,血液透析是7月2日上午11时10分开始的,他当时陪伴病人在手术室里。治疗开始后不久,病人的脸色极其苍白,焦躁不安,右大腿股静脉穿刺部位出现肿胀。几分钟后,血液透析机出现故障,停了下来,数名医生、护士手忙脚乱,有人同时拔出病人右大腿的两个针头,并用力按紧病人右大腿注射针头部位,血液从针口流出来。11时30分左右,主治医生采取急救措施,注射其他抢救针剂,医护人员中止了“洗血”治疗,对病人进行心电图查看,心电图已成一条线。大概过了十几分钟,主治医生说,抢救无效,病人死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病人死在手术台上,是医务人员操作透析机失误所致,属于医疗事故要求医院做出赔偿。但院方认为,这不能说是医疗事故,只能说是医疗意外。
医务科负责人练先生告诉记者,柳某的皮肤吸收有机磷农药中毒,有一个吸收、积蓄到发作的过程,因此在7月2日上午,医生检查发现病人中毒很深,只能通过血液透析把毒素清理出来,尽最大力量进行抢救;医生同时向病人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练先生否认了血液透析机出现故障的说法。他解释说,透析机从病人身体引血,过滤后的血液重新输回病人的身体,医务人员当时根据病情,调慢了输血的速度,而病人家属误以为是机器停止。
市卫生局医疗行政管理处工作人员说,这个事件应该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首先要动员家属同意对死者进行尸检,查出死亡的原因。至于医院该负什么责任,要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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