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雇来假老婆卖房 原来是为了还贷
陈先生为了把夫妻共有房产卖出去,雇一名女子冒充老婆,并办了一张假身份证。结果真老婆知情后出面阻拦,房子没卖成,而预收的45万房款被陈先生用来还了贷款。买房的余小姐觉得自己受了愚弄,告上法庭。日前,思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今年8月,余小姐向陈先生购买一套房子,说好58万元,付两万定金,然后先付45万。8月28日,余小姐把45万元打到陈先生帐户。陈先生当初买房时,曾向银行贷款44万多元,于是他把这45万先拿去还了贷款,并办理了抵押权注销手续。随后,陈先生和余小姐去国土所办过户,就在这时候,杀出了程咬金,陈先生的老婆张女士称丈夫瞒着他卖房子,因此不能过户。余小姐纳闷了,当初签合同时不是已经见过陈先生老婆了吗,怎么又冒出一个老婆?但事实证明,陈先生那天带去的女子是“假老婆”。
法院审理认为,既然共有人张女士不同意卖房子,那房子是肯定不能过户了。因此陈先生要把余小姐的买房款退给她,并赔偿2万。陈先生当初买房子向银行贷款44万时,和张女士还是夫妻,因此这44万是陈先生和张女士的共同债务,因此张女士也要对余小姐付的45万付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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