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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三 发表于 2008-1-7 22:39

[厦门] 厦门岛外四区 保障房月底可申请

岛外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将于本月底开始发放。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日前在咨询会上透露,岛外四区的市民本月底前将领到保障房申请表,公务人员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配售、配租问题,预计将在本月内确定最终方案。
  据介绍,表格预计明年1月10日开始回收,因我国还没有个人资产申报制度,因此目前市民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的资产认定上,主要靠市民诚信申报,并通过举报等方式进行核查。
  据悉,在针对岛外居民申请问题上,厦门将采取就近解决住房问题原则,岛外居民原则上在岛外购买或承租,鼓励岛内居民到岛外购买或承租保障性住房。在房源分配上,因厦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均统一建设,届时将视具体申请的房源比例及市民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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