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质疑价格调节基金 他提行政复议
因质疑厦门旅馆业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昨日上午,丘建东向厦门市法制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并将矛头指向厦门市物价局和厦门市财政局。“这是一次有益尝试!”丘建东说,用行政手段来治理行政收费,或许效果更好,因为无论法制局是否受理,都会有个说法,不像诉讼,将其列为抽象行政行为,不予立案后,没法讨说法。
据丘建东称,今年11月5日,他来厦门住进宁夏自治区政府驻厦办事处招待所,住2天花了住宿费120元,被收去基金4.8元,询问后才知道此“基金”乃价格调节基金,其依据只是厦门的一份文件。
丘建东认为,收取价格调节基金应是行政征收,但《立法法》规定征收公民的财产只能制定法律,该价格调节基金明显不合法。
丘昨日提的复议,不但要求撤销厦门市物价局和厦门市财政局向自己征收的4.8元价格调节基金的具体行政行为,返还被征收钱款,还要求审查该基金所依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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