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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三 发表于 2008-1-7 22:37

[厦门] 卫生局介入调查"人流失败"事件

11月20日,本报报道了梅先生妻子在门诊部做人流失败的新闻。昨天,卫生局在得知这一事件之后,开始介入调查该门诊部有没有资格做人流手术。卫生局监察所负责人称:做人流需持有“两证”,一旦该门诊部查出没有资格证,将面临行政处罚。
  11月18日,梅先生和哥哥已经就此事和门诊部进行了交涉,为了取得证据,梅先生要门诊部把病历给他,但门诊部称只能给他复印件。在10月4日做完手术后,梅先生没有索要病历,门诊部也没有给他。对于梅先生遭遇的事件,门诊部指出,病历卡上已经注明“一周后复查”,而梅先生夫妇却没有来,因此他们也有一定的责任。但梅先生对门诊部的说法表示异议:当初门诊部根本就没有把病历给他们,临走时医生又没有嘱咐过复查的事,他怎么会知道要来复查?另外梅先生怀疑“一周后复查”的字样是后来添上去的。
  事件见报后,卫生局对此事表示关注。昨天下午,梅先生夫妇到卫生局监察所做了笔录。监察所宁主任指出,门诊部不是随便就能给病人做人流的。他们将会按照程序对该门诊部进行调查,如果他们的证件不齐全,将会受到行政处罚。那么双胞胎在清宫时会不会只流掉一胎呢?卫生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胎儿很小,可能会出现这种疏忽。
  梅先生说,由于已经做过清宫手术,那么留在肚子里的小孩很可能也受到了损害,也只有再把胎儿做掉了。当时做手术时,梅先生一共支付了500多元的费用,这显然有点高。宁主任说,通过办一些证明手续,梅先生可以在医院做免费人流。采访最后,梅先生表示要向门诊部索取赔偿,最起码,妻子再做人流的手术费和营养费需要门诊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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