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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三 发表于 2008-1-7 22:37

[厦门] 嫌罗嗦 集美一男子竟拿刀剁人脸

不满陌生人聊个不停,双方为了这点小事一言不和发生口角,脾气暴躁的李某为了报复,竟用菜刀将对方面部、腿部砍伤。近日,集美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三十多岁的李某来自贵州,来厦打工后从事泥水工,暂住于集美区杏林镇前场村。去年12月28日晚上9点半左右,李某刚刚喝完酒,又到集美区前场村某社一食杂店买香烟。当时肖某正在和店老板黄某聊天,黄某没有马上拿香烟给李某,等在旁边的李某生气抱怨肖某为什么这么口罗嗦,聊个不停有什么好聊,影响他拿香烟。李某、肖某二人遂发生口角,店主赶紧将二人劝开,李某离开后心里耿耿于怀,不甘心这样受气,于是拿了一把菜刀又返回该食杂店旁等待。当肖某聊完天离开食杂店时,李某便尾随其后,等肖某走到食杂店门前的小路上,李某拿起菜刀剁向肖某的面门和大腿,将肖某砍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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