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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三 发表于 2008-1-7 22:36

[厦门] 到2010年让残疾人都享有康复服务

昨日,记者从残联获悉,“十一五”期间,厦门市将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工作力度,扩大残疾人康复覆盖面,力争到201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据介绍,目前厦门市已建立了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以康复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为依托,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并形成了“聋儿语训”、“人工耳蜗植入术后康复”、“工伤康复”、“白内障复明”、“脑瘫儿童康复”等一系列品牌。此后残疾人工作的重点是让康复进社区、进家庭,使每一个想康复的、有条件康复的残疾人都得到康复。“十一五”期间,厦门将力争实现到2010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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