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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三
发表于 2008-1-7 22:36
[厦门] 收据代发票 小吃店被重罚2000元
昨日,从思明地税嘉莲分局传来消息,该分局日前首次依据新规,重罚辖区某小吃店的发票违章行为。
据嘉莲分局管理员介绍,他们接到一位消费者举报,反映某小吃店以收款收据代替定额有奖发票。分局经过调查,认定举报事实成立,即依据厦门市地税局新出台的《发票违章处罚和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对该小吃店处以2000元的罚款。
据悉,这是近年来思明地税对小规模个体户发票违章行为处罚的最大金额,对违规纳税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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