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
近年来厦门房价一路飞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江头片区如今许多二手房房价突破七千甚至更高。一位从事房地产法律职业人士称,近两年接到这类案件比以往多些,都是房价上涨惹的祸。开发商因逐利行为行使解除合同的可能性会更大些。
在开发商告买房人的官司,如买房人没有按期支付购房款,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剔除房价上涨的诱因,以往解决问题的方法更多的是双方协商,变更还款方式。
因为,对于开发商和银行来说,解除合同、收回房子重新出售,要走诉讼仲裁等复杂司法程序,还得增加新的交易成本。因为现实中许多业主的逾期还款违约并非恶意行为,大多是因为各种原因耽误了。
但是,房价的上涨使开发商在解约条件成就时,解除合同有利可图。许多开发商毫不犹豫地选择解约,在期房销售时,甚至偶有出现恶意违约行为。
因此,于开发商而言,并不是行为法律上站得住脚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相对于弱势的买房人来说,开发商如此行为法律上赢了,诚信上却输了。
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信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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