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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二 发表于 2008-1-7 10:35

[厦门] 厦门“钉子户”的乌龟被收养

4月27日讯昨日上午,湖滨南路72号危房内的一户人家被强制搬迁和拆除。户主不在,屋内东西被转移保存,户主饲养的一只乌龟则被暂时收养。
  受湖滨南路百脑汇工地建设的影响,湖滨南路72号地表发生倾斜,成为危房。今年大年初二,30家住户和店家紧急撤离,经鉴定,房子无法加固住人,只能拆除重建。预计按原本楼房规划新建,建成后再交给户主。
  楼房的拆除工作从3月开始,但最后只剩六楼一户人家没有搬出家什交房。昨日上午,开元派出所、思明区建设局、思明区公证处、开元街道办、美湖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人员,对该房屋强行拆除。记者跟随发现,房内的东西非常多,有两台电视、两个冰箱……。拆除人员发现阳台上没有水的玻璃缸里还养了一只乌龟。
  现场的公证人员给家具贴上标签,丈量尺寸,搬迁人员小心翼翼地用胶布把柜子封好,饿了两个月左右的乌龟暂时由居委会代为饲养。居委会介绍,他们已经在前天临时租了一个仓库,用来原封不动地保存这些家具。
  为什么这家人不愿意搬呢?工作人员说,他们几次下达通知书给户主全权委托的儿子,商议搬迁和拆除一事,但对方不愿讲条件,几次被拒之门外,有领导进了他家的门,也被拉出来,最终,他们将强制拆除通知书送到户主孙女士的手中,并拍照做为证据,限期到4月15日前搬东西,但对方仍然没有动静。
  户主的儿子郭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并不知道房子已经被拆除。他说,他不愿意搬出来,是觉得补偿不够,没有领导出面和他商议 ,也没有签订协议,仅凭口头协商不行,工作人员送达通知书时采用拍照的方式,吓到了他母亲,还应有经济和精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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