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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二 发表于 2008-1-7 10:32

[厦门] 以"诚信"为名 公开叫卖假冒服装

打着诚信的招牌,却公开叫卖起假冒的服装,不仅最终落了个没收、罚款的处理,还被责令更改名称。这是记者昨日从同安区工商部门了解到的。
  据介绍,同安工商部门近日在创建“诚信经营一条街活动”时发现,某服装店挂着“××诚信服装店”的大招牌,卖的却是粗制滥造的假货。工商人员当即没收假货并罚款,还责令商家立即更改其极易诱导消费者的“诚信服装店”名称。
  据工商部门介绍,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广告法》等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企业及商家的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引起公众误解、诱导或欺骗性的文字或内容,如:诚信、文明、物美、价廉、最高级、国家级和最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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