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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二 发表于 2008-1-7 10:31

[厦门] 市公交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细则出台

记者 张志鹏
   公交车违章,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厦门市交通委日前出台的《公交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操作细则》作出如下规定。
  细则明确,公交车司机不在核定站点停靠上下客,或在公交站台后30米以外停车上下客等;客运线路走向变更或站点临时变更,未在媒体或站点
提前告知公众的,将被处于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而公交司机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超车,门未关好时行车,遇行人正在过斑马线不停车等行为,将被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还将与强化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建立公交进入退出机制”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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