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应该归谁?
商报讯 家住厦禾路某小区的陈女士发现,春节才过不久,电梯里的酒楼广告被通讯类广告代替,其他广告也全部更换了。现在,电梯广告隔段时间更换一次也不是新鲜事了,在小小的电梯间里,“抢眼球”的争夺战时刻进行着。但陈女士最想知道的是,电梯广告的收益是否尽入业主的“专款”。三种形式争抢电梯“地盘”
从小区、楼盘的电梯间“扫荡”过去,记者发现,电梯间的广告位几乎被挤得满满的。电梯间里的广告具有“强迫”受众接受的特点,现在有三种不同的形式争抢着电梯“地盘”:液晶电视视频广告、框架广告和电梯广播。厦门某框架广告代理商告诉记者,岛内带电梯的小区基本上已被框架媒体覆盖了。
小区电梯广告一年上万元
电梯广告位出租,小区自然会有一笔收入。据了解,有些小区的电梯多达十几部,甚至几十部。按一个小区有10部电梯算,每个电梯有3个广告位,那么,小区可出租的广告位就有30个,假如一个广告位每个月的出租价为50元,一年下来一个广告位有600元的收入,10部就有6000元。在一些好地段好楼盘,广告位更弥足珍贵,有些小区电梯广告位出租年收入上万元。
谁动了广告收益的奶酪?
电梯广告收益都去哪里了,陈女士表示不清楚,物业方面没有特别的说明,也没有人会专程去问。李先生则对收入表示无所谓,认为交由物业统一管理即可,而李小姐对广告收入应归谁所有一脸茫然,甚至不清楚电梯间自己也“有份”。
据了解,小区公共部分的创收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交了公摊费的电梯就属于共有部分,其创收应归全体业主。不过,许多业主表示,并不清楚费用的去向,是否被挪为他用无从考究。某物业公司表示,广告收入款项并不大,主要用于小区的维修费用。但是,某业内表示,现在仍有些物业直接将广告收入收归已有,还有一些物业,虽然设有专门的账目,但在支出时巧立名目,单从账面根本查不出问题来。
据某律师所律师介绍,只要是用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进行盈利性经营的,收入归业主所有。在小区内,常见的用于盈利性经营的场地包括电梯、停车场、墙面、灯箱、公告栏等,物业在进行盈利性经营之前需得到业主的同意。现在,有许多小区业主对自己的权益并不清楚,加上广告位创收有利可图,才导致这一方面的纠纷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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