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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二 发表于 2008-1-7 10:25

[厦门]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要降12%

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厦门市人民政府近日正式下达《厦门市“十一五”期间节能指标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10年,厦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要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12%。
  据悉,2005年厦门市万元GDP能耗为0.65吨标准煤。根据省政府下达的指标,到2010年,厦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要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12%,即由2005年的0.65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0.57吨标准煤,年均节能率为2.52%。
  据了解,所谓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是指总能耗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也就是每产生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消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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