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3年内10个“电耗子”被判刑
早报讯“我现在知道偷电也是犯法的,我十分后悔……”这是昨日上午,在同安区西柯派出所内召开的打击盗窃电能工作座谈会上,西柯镇潘涂村村民洪某的一番现身说法。据了解,2004年至2006年,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审判盗窃电能的案件7件,涉案人员10名,共判处2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类案件涉及156户窃电户。
厦门电业局副局长郑志忠分析指出,私拉乱接电线很危险,只会给自己的人身、家庭财产安全造成损失。他表示,西柯镇的潘涂、丙洲是查处窃电的重点,今后仍是重点,并将与公证部门联合,加强日常管理,发现一户,查处一户。达到刑事起刑点的,会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