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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二 发表于 2008-1-7 10:22

[厦门] 厦今年2月份失业保险金提前发放

1月31日讯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确保失业人员能及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欢度新春佳节。今年2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将提前到2月5日—10日发放,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时到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签名领取。
  据悉,厦门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都有上调。失业人员失业时户口在思明区、湖里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月失业保险金为55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9年的,月失业保险金为585元;累计缴费时间满9年以上的,月失业保险金为618元。
  失业人员失业时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月失业保险金为510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9年的,月失业保险金为540元;累计缴费时间满9年以上的,月失业保险金为570元。
  失业人员失业时户口在同安区、翔安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月失业保险金为468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9年的,月失业保险金为495元;累计缴费时间满9年以上的,月失业保险金为5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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