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3000平方米储煤场地愁煞煤炭企业
“厦门20多家煤炭经营企业即将面临一场生死存亡的考验”,这不是危言耸听,市经发局能源处处长谢益美告诉记者,今年,省政府出台新的文件,对煤炭批发经营企业的“牌照”进行重新审核,门槛大大提高,到目前为止,我市仅有7家煤炭经营企业递交初审材料,还有大量的企业在这场大考中没有“交卷”。 本月底,我市将把企业的申报材料递交给省里,市经发局提醒企业说,企业应创造条件,抓紧时间申报,我市将积极扶持企业。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根据新规,煤炭批发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从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不过,对厦门企业来说,资金并不是他们的“拦路虎”,让他们发愁的,是这条规定——煤炭批发经营企业要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储煤场地要3000平方米以上,而且必须独立拥有煤炭计量设备。
厦门寸土寸金,要找一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储煤场地,难度较大,据了解,厦门目前实力较为雄厚的煤炭经营企业,也在为这个问题苦恼,一些中小企业就更不用说了。而企业如果达不到这些要求,则无法获得煤炭经营许可证,那就只能注销。
“新的规定,对煤炭经营企业来说,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谢益美说,在这种情况下,我市煤炭企业主要有以下几个出路:第一,有实力的企业可以采取兼并、重组、联营的方式来发展,第二,企业可以租赁场地,向岛外发展,第三,企业在衡量利弊后,也可以放弃。
据了解,电力、冶金、建材、石化、轻纺等行业历来是煤炭主要消费行业,随着产业集聚加快和产业集群的形成,煤炭消费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厦门市2010年GDP要达到2000亿元,按现有的增长趋势,在万元GDP能耗没有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届时对能源的需求将增长到近1000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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