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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 发表于 2008-1-6 12:52

[厦门] 集美退休老人每年有百元活动经费

记者昨天从集美区劳动社保部门了解到,该区32个社区将尽快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以完善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网络,今后该区财政将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安排退休老人活动经费。
  新出台的集美区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实施意见要求各街道、镇在进行社区规划和建立社区组织时,应同步规划、统筹解决社区退休人员学习活动等必要的场所和设施。各级工会的文化宫、俱乐部,民政部门服务网络和文化体育部门以及企业单位现有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要对离退休人员开放,给予优惠、免费的优待。
  除市财政预算的活动管理费外,集美区财政将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对退休人员安排活动经费预算。
  集美区还将设立退休人员困难资助金,除市财政预算的活动经费外,区财政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安排,专款补助因大病致贫的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照料的孤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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