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厦门一公司假冒消防产品被罚五千
近日,厦门消防支队依法查处厦门“弗兰德”公司假冒他人厂名,销售消防应急灯、消防应急指示标志等消防产品案,没收假冒灯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5000元。据了解,6月中旬,厦门消防支队监督人员在对金山财富广场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中心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照明灯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调查中发现,这批无标志的消防应急灯具是去年12月,经厦门“弗兰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到金山财富商务广场工地上使用的。
“弗兰德”公司负责人称,这批灯具之所以没有任何标志,是因施工方要求统一使用国内某品牌应急灯具,但由于该品牌应急灯具正在年检,不能销售,于是在进货时,他们进了一批无厂名、无标志应急灯具。
通讯员 陈荣亮 记者 林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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