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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 发表于 2008-1-6 12:50

[厦门] 打工妹手指被压 机器无牌难获赔

18岁的小兰,被一台机器压伤手指,几经周折却无法索赔,因为机器是“无牌”产品。
  小兰原是厦门某电声有限公司员工。2007年3月,小兰上班时,被机器压伤左手大拇指,医疗费花了两万余元。小兰认为当时她在正常操作,是机器本身缺陷导致事故的发生,决定找机器的生产厂家赔偿损失。
  但这台闯祸机器身上没有生产厂家或品牌标识,后在电声公司帮助下,认定机器是从上海某塑胶装备公司购进的。小兰遂将该塑胶公司告上集美区法院。
  庭审中,塑胶公司虽然承认曾经向电声公司出售过此类机器,但否认闯祸的机器就是他们的产品,认为这起事故与他们无关。
  近日,集美区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小兰的诉讼请求。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文弈 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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