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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 发表于 2008-1-6 12:50

[厦门] 厦门口岸对食品安全推行问责制

6日下午,厦门检验检疫局与9个分支机构逐一签署了进出口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同时,组成7个质量工作检查组,将奔赴各处开展为期3个月的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质量整治活动。
  这是我国质检系统首个就食品质量安全签订责任状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也标志着厦门检验检疫系统有关食品安全问责制正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据介绍,厦门口岸将按照谁检验放行谁负责的原则,对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把关工作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在领导机制上实行领导、工作、责任三到位,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着重完善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定分管局长、相关部门责任人和分支机构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日常监管责任人对企业的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负责,检验人员对所检验的出口食品安全质量负责。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明确有关食品安全把关各环节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进口国或我国要求的卫生项目施检,严格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在厦门检验检疫局食品安全问责制中,将重点强调源头管理。即对于已备案种植养殖基地,将加强日常监管,对原料特别是添加剂,将执行登记备案制,对用药情况将集中调查,同时要全面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有关疫情疫病监测、农兽药残留年度监控任务。
记者 林世雄 通讯员 郑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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